4. 第 4 章 (第1/2页)
李兴国的手不自觉的抽搐只觉得凉气从脚底板往上冒,他不管拎着菜刀的莫语死死盯着说话的王大河,“你乱说什么!我可是街道办的干事,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
“你这是可诬陷,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紧接着又放缓语气温和地近乎劝导,“仔细想想你看到的真的是我吗?”
先声夺人自己是国家机关人员,再摆出严重后果让王大河怕了虚了,口供一翻他就仍然是那个有大好前途的年轻人。
王大河自己也不确定起来,一想到他可能因为指认错误而坐牢就怕得不行,他扭头看身边的警察。新人警察挠了挠头有些迷茫又有些怀疑,这个诬陷他人罪好似是这样又好像不是。
目前他们办案子是靠宪法和一些单行法律法规判罪,再不行上报由上面司法指导解释。于是他从随身公文包里翻找,钢笔、笔记本、空白的拘留令、公章等,一个个物品从关注他的人面前划过。
厚厚一本红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被他从黑色公文包掏出。
完整的刑法典在三年后才出台草案。
莫语这样想着缓慢移开视线对当场逮捕李兴国不抱希望,她握住妈妈冰凉的手指,无声地安抚着。她能感受到妈妈的后怕与愤怒,自己的手被紧紧反握住仿佛自己是妈妈的珍宝。
她本来就是,一直都是妈妈的宝贝。
所以,惹妈妈生气的李兴国应该消失。莫语看着自己短小的四肢和跳起来都打不到对方腰部的身高心情郁卒,不断思考着怎么让李兴国被当场逮捕。
比王大河似是而非的指认更可信的是受害者的证言,可是她想破脑袋也想不起上辈子临死前的记忆。
直接说自己就是被李兴国打的?她还是六岁孩子,不会有人怀疑她为什么突然指认。这也不算骗人,李兴国可是上辈子妈妈找出来的凶手,那么凶手就一定是他。
漆黑的杏眼凝望着胜券在握的李兴国,新人警察还在翻宪法,王大河紧张兮兮地跟着一起看即使他看不懂。
“我……”
“我找柳医生开了验伤证明,凶器是砖。”刚进门的小郑兴奋地挥舞着手上的纸条打破了屋内凝重的氛围,“只要找到凶器拿去市里验血型就能推断凶手。”
“警察同志看你娇滴滴的样子是没下过乡?”李兴国上下打量着唯一的女警察,身材娇小,肩不能提手不能抗,面容白嫩指定是高档润肤乳养出来,说不定是靠家里关系才进了派出所,他笑了,高高在上教导不懂事的女孩儿,“板砖村子里到处都是,可不能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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