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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过清明,村里的空气里还飘着艾草的淡香,田埂上的野草冒了新绿,沾着晨露的麦苗青得晃眼。
林桂兰正蹲在菜园里栽茄子苗,手腕上的蓝布帕子被汗水浸得发潮,额前的碎发贴在皮肤上,却笑得眉眼弯弯。
王老实扛着锄头从地里回来,老远就喊:“老婆子,歇会儿吧!你那老腰别累着,剩下的我来栽。”
林桂兰直起身捶了捶腰,望着满园的菜苗乐呵:“栽完这几棵就歇,你看这苗子多壮实,秋天准能结一筐茄子。”
话音刚落,村口传来一阵喇叭声,紧接着是张婶洪亮的嗓门:“桂兰!桂兰在家吗?”
林桂兰擦了擦手迎出去,只见张婶骑着电动三轮车,车斗里坐着个穿着藏青色夹克的男人,头发花白却梳得整齐,脸上带着几分陌生的熟稔。
“这是……”林桂兰盯着男人看了半晌,忽然眼睛一亮,“哎呀!是建国?张建国?”
张建国笑着从车上跳下来,声音带着几分沙哑却依旧洪亮:“可不就是我嘛!桂兰,几十年没见,你还是老样子,就是头发白了些。”
他转头指了指张婶,“多亏了你家张婶,我打听了半天才找到这儿,你这院子收拾得真利索。”
王老实也凑了过来,认出人来便哈哈笑:“建国啊!稀客稀客!当年你可是咱们村第一个考上大学的,出息了!快进屋坐,进屋坐。”
张建国跟着进了屋,看着屋里的陈设,墙上挂着的老挂钟、八仙桌上的搪瓷缸、墙角堆着的竹编筐,眼神里满是感慨:“还是村里住着舒坦,这些老物件,看着就亲切。”
“我这次回来,是想组织咱们小学同学聚聚,算起来,咱们毕业都四十年了。”
“同学聚会?”林桂兰心里一动,那些埋在记忆深处的片段忽然鲜活起来。
村小学的土坯房、漏雨的屋顶、黑板上歪歪扭扭的粉笔字,还有一群光着脚丫子在田埂上跑的孩子,一个个面孔清晰得仿佛就在昨天。
“好啊!当然好!就是……这么多年了,好多人怕是都联系不上了吧?”
“我这几年一直在打听,”张建国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个小本子,翻开密密麻麻的名单,“你看,咱们班一共二十八个人,我联系上了二十一个。”
“有在县城定居的,有在外地打工的,还有几个跟我一样,在城里安了家,这次都愿意回来聚聚。地点就定在镇上的福来顺饭店,后天中午,你和老实一定来啊。”
林桂兰连忙点头,手指在名单上轻轻摩挲,看到熟悉的名字就忍不住念出声:“李秀莲、赵铁牛、孙小梅……哎?建国,怎么没见刘春花和王卫东的名字?”
张建国的笑容淡了些,叹了口气:“春花命苦,前年查出来肺癌,没几个月就走了。卫东呢,五年前在工地上干活,从架子上摔下来,也没了……”
屋里的气氛瞬间沉了下来。林桂兰手里的搪瓷缸“当啷”一声磕在桌沿,眼眶唰地就红了。
刘春花是她小时候最好的玩伴,两人一起割猪草、拾麦穗,春花的手巧,会用麦秸编小兔子,每次都给她编一个。
王卫东则是班里最调皮的男生,总爱揪女生的辫子,可谁要是受了欺负,他又第一个站出来撑腰。那些鲜活的身影,怎么说没就没了呢?
王老实也皱起了眉,闷声说道:“都是命啊……卫东那孩子,小时候就虎里虎气的,没想到这么早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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